主要业绩:
※ 受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及大连市中山广场支行、农业银行大连市分行、工商银行大连分行、建设银行大连分行委托,拍卖不动产近15亿元人民币;
※ 受市政府职能部门推荐、企业清算组委托,对大连冶金机械厂、佳地针织厂、金州盐厂等几十家破产企业进行拍卖,标的额达26亿元人民币;
※ 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、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、辽河油田中级人民法院、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、大连海事法院、大连海关等执法部门委托,拍卖标的约8亿元人民币;
※ 受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、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、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及其他金融机构委托,公开拍卖实物资产及债权约16亿元人民币;
※ 进行业务创新。依据《拍卖法》、《合同法》、《担保法》、《民法通则》、《仲裁法》等法律法规,我公司独立开发了“远期委托拍卖业务”品种。针对两种业务:一是不良资产分期付款业务。“远期委托拍卖”能有效防止买受人不按期支付金额,避免金融企业又进入新一轮复杂的诉讼程序,使金融企业、拍卖人能积极主动地保全自己权益;二是信贷环节,即从信贷源头增加一道“保险锁”,保证资金运行安全。该业务已通过专家认证,并付诸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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