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东方拍卖有限公司是经辽宁省商业厅审批,省工商局、公安厅核准,按照《公司法》、《拍卖法》的规范新设立的拍卖企业。成立时间为 2003 年 2 月 24 日 ,注册资本为 1180 万元,是2007 “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拍卖机构入册单位”。
公司经营范围:企业产权、房产、土地、股权、债权、车辆、罚没扣押物品拍卖、咨询及招标代理。
目前公司共有员工 39 人,其中专职国家注册拍卖师 8 人,国家注册资产评估师 5 人,国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6 人,大连市仲裁员 1 人,执业律师 2 人,注册会计师 8 人,机电设备工程师 2 人。公司其他相关专业人员和一批特聘专家顾问,组成了公司强大的专业技术力量及专家顾问团队。
公司设有固定拍卖大厅。对委托拍卖、公告展示、拍卖实施、拍卖记录、移交标的等程序,已形成规范文件和保证措施。仓储能力达 5000 平方米,保安工作周密,进出库审批严格。所有《拍卖成交确认书》,均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鉴证。
2003年公司完成了与大连东方拍卖公司的人员和业务重组工作。公司业务量正迅速放大,累计交易额达30亿元。
公司是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、大连海关法院、大连各大金融机构及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有关部门的指定拍卖机构。
我公司愿与时俱进,开拓创新,与社会各界同仁携手合作,共创佳绩。
公司经营地址: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23 号虹源大厦 37 层
咨询部电话:0411—85811128 85811196 84096259 84098259 024-22518696 024-22518689 0427-2828706 0427-820813 业务部电话:0411—85811259 84096559 84098559 评估部电话:0411—85811129 办公室电话:0411—85811189 公司传真: 0411—85811158-88
公司网址://www.dldfpm.com E-mail: 85811189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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